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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富先生:汉字的教学之法

李运富先生 文字研究 2021-10-27

作 者 简 介



李运富,1957年生,湖南衡阳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特聘学者,现任郑州大学汉字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著有《汉字学新论》《汉字职用研究》《楚国简帛文字构形系统研究》等。




汉字的教学之法


01

构形理据分析法

汉字教学,面对的是已经构造出来正在使用的字符,使用中的字符跟它所表示的音义之间的关系是整体的,掌握起来只能依赖反复使用和死记硬背,这样效果往往不佳。如果能将使用中的汉字逆推到构造环境,把汉字的构造原理告诉学生,让学生知道某个字符为什么能够表示某个词某个意义,知道不同来源的形体在字符构造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那对学生的认读、理解、书写和应用都会很有帮助。因此,汉字教学的首要方法就是构形理据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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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汉字是由五种方式构造成的,构形理据分析法就是要从分析现实的形体入手,根据形体的表达功能,合情合理地把字形拆分为若干部分,说明每个部分的形体在构字表词上的具体作用(无法拆分的按照整体说明作用),从而弄清楚这个字的构造方式。构造方式清楚了,那这个字的形体与音义的关系以及基本的用法就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例如,“伞”字不用拆分,整体象伞形,所以能表示{伞}的音义;“凸”字也不用拆分,整体象征某个物体往外突出,所以能表示{凸}的音义;“甩”字如果单独分析自身形体很难讲出构造理据,其实它与“用”字的形义相关,“甩”是抛弃不用,义与“用”反,故取“用”字之形加以变异来显示{甩}的音义;“果”字可以拆分为两个部分,木表示树木,田象果实形,所以组合起来表示树上的果实;甲骨文“{上}”字可以拆分为两个部分,下面的长线象征某个参照物或平面,上面的短线指示在参照物或平面的上方,所以能够表示上的方位;“{射}”字可以拆分为弓、箭两个部分,都是象形符号,组合为张弓搭箭的情状,所以能表示{射}箭的音义;小篆的“”字被许慎拆分为三个部分,牛表义,玄标音,冂象绳子形,所以表示用绳子牵牛的{牵};“解”字可以拆分为角、刀、牛,每个部分都是表义的,所以合起来表示用刀分解牛角,从而记录分解、解剖的{解}。上举“伞、凸、甩”都是作为一个不可拆分的整体来讲解的,属于独体字;“果、上、射、牵、解”则都可以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来讲解,属于合体字。这样的“构形理据分析法”重点在于分析讲解形体的功能,也就是形体在构字时所起的作用,从而理解某个字符的形体来源和表词理据,至于被分析的字如何归类、怎样指称并不是很重要。


构形理据分析法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汉字教学方法,但汉字的理据不是都很清晰的,因为汉字的形体和语言的音义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遇到变化后构造理据不清晰的字形,一般不必硬讲理据。如果想要对高年级学生进行引导的话,可以用两种办法来探究。一种叫类聚显理,就是不局限于一个字形,而把具有相同功能的字形类聚起来考察,以体现它们的共同理据。例如,“煮”字单独看理据隐晦不明,但联系“著、箸、诸猪、渚、褚、翥”等字可知“煮”中的“者”具有标示“-u”音的功能,联系“热、烈、烹、煎、熬、焦、熏”等字可知“煮”中的“灬”具有表示“火”义的功能,那么“煮”就是由标音的“者”和表义的“灬(火)”构成的合体字,所以能表示{煮}的音义。另一种叫溯源显理,就是追溯变化字形的字源,用理据清晰的字形来讲解当初的构造理据。上面所举的“上”“射”“牵”是按照古文字字形讲解的,放在现代来说就属于溯源显理。溯源显理实际上分析的是字源理据,而不是变化后的字形的理据,但字源理据的分析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变化后的字形所具有的本义,从而贯通掌握其他引申义。例如“兵”字,现代有人把它拆分为“丘八”,那只是形体识记上的类比,于构造原理无关;如果要讲构造理据,就只好追溯字源,从甲骨文的“”形可以看出,源字是双手握持兵器,那么{兵}的本义就是拿在手里的兵器(如“短兵相接”),也可以指拿着兵器的士兵(如“兵来将挡”),从这样的形义联系出发,{兵}的打仗义(如“兵不厌诈”)、军队义(如“兵败如山倒”)、兵法义(如“纸上谈兵”)等都好理解和掌握了。


02

同形比辨分析法

有时为了说明某个字形的写法,或者比较不同字符的异同,可以忽略字形的构造功能而只着眼字形的写法异同。常用的办法是借用其他字对该字的同形部分进行比较辨认,我们把它称为同形比辨分析法。这种分析方法对于构形理据不明的字符尤其实用有效。《说文解字》虽然是以讲解形体功能及构造原理为主,却也有与功能和原理无关的同形比辨分析。例如“鱼”的小篆字象鱼形,《说文解字》解释说:“水虫也。象形。鱼尾与燕尾相似。”其中的“鱼尾与燕尾相似”就不是讲功能的,而是说小篆“”字的尾部与小篆“”字的尾部写法相似(繁体“魚”与“燕”的下部仍然相同)。“壶”字的小篆字形也是整体象形的,《说文解字》解释为:“昆吾圜器也。象形。从大,象其盖也。”说“壶”字从“大”,并不是壶与大有什么音义联系,而是指小篆“”字中包含着一个“大”字形,上部分可以按照“大”字来书写,这个“大”的实际功能则是“象其盖也”。再如“戠”字,《说文解字》解释为:“阙。从音从戈。”所谓“阙”,就是不知道这个字的音义。既然不知道字的音义,当然就无法判断字形的构造理据,也就无法知道形体的具体功能,可许慎还是把“戠”字拆分成两个部分,实际上就是借同形字进行比辨,让人根据已识的“音”和“戈”来掌握“戠”的字形。这种从现实形体出发,有理讲理、无理析形或者既讲理又析形的灵活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现代汉字的分析中,有些时候也是运用了“同形比辨分析法”的,如姓“立早章”不是“弓长张”,就是通过同形分析来比辨区别同音的“章”和“张”。“赢”字也可以分析为:上面一个“亡”,中间一个“口”,下面从左到右“月、贝、凡”,通过一部分一部分地跟别的字形比辨认同,整个“赢”字的形体就基本掌握了。


同形比辨不一定是分割清晰的同形字,有所变异或近似的形体也是可以联系的。如“金”字的形体不好掌握,有人编字谜说“一人平反”,就是把“金”拆分为同形的“人”字、“一”字和反过来的“平”字以帮助认知。甚至一些不成字的偏旁部首或部件也可以作为同形部分来加以比辨认同,如“青”字可以分析为“责字头,育字底”,就是把“青”跟“责、育”联系起来认同辨析。显然这样的分析都不是为了讲解形体的功能和构造的理据,只是借助已经认识的同形字或同形偏旁来拆分新字,以便通过部分的类比认同而达到整体认知的目的。这种分析汉字的方法目的不在揭示字形构造的理据,而在帮助记忆或区别字形,在教学中适当运用是有好处的。


03

无理无同记号法

汉字中还有些形体既无法解释其构造功能,也找不到同形的单字或偏旁来类比认同,那就把它当成特殊的记号来硬性掌握,权且称为无理无同记号法。例如,“书”字是由从“聿”“者”声的有理字()经过草书楷化而成的简化字,就简化后的“书”形说,既无构造功能,又无法拆分出别的同形字或同形偏旁,所以需要把它作为一个记号整体记忆,不宜分析讲解。再如,“旁”字可以拆分出一个标音的“方”,剩下的部分则“无理无同”,只能视为一个记号,那么“旁”字就是标音加记号字。无论整体为记号的字还是包含部分记号的字,掌握起来一般得靠死记硬背,没有多少可以讲解的(除非介绍字形的演变过程,但这对中小学生是没有必要的)。

上述三种方法,有理分析与无理分析是对立的,不能同时存在;而同形分析,有的存在理据,有的已失去理据,所以跟有理分析和无理分析是交叉的。就是说,有些字的同形部分可以同时进行理据分析,如“果”字的“田”既与田土的“田”同形,又可以分析为果实的象形;而有些字的同形部分因为失去理据也可以看作无理记号,如“些”字可以拆分出“止、匕、二”三个同形部分,但实际上这些同形部件已失去构造理据,把它们都视为无理记号也未尝不可。总之,汉字教学无定法,唯便利有效是从。对一些字形复杂不易理解掌握的字,在上述主要方法的基础上,还可以运用其他谐趣方法,例如结合字形、字理及同形字编创字谜、顺口溜、儿歌、故事、形状比喻等来帮助理解和记忆。汉字教学有待更好的探索。


  原载《语文建设》2013年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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